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李琦 通讯员 姜涛)与亲朋好友久未谋面,聚在一起叙旧,醉酒后急于回家,竟然驾驶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并造成交通事故,索性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1月5日,高速交警秦皇岛大队在处理一起小车追尾半挂车的交通事故中发现小车驾驶员温某存在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犯罪行为。目前,温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高速交警秦皇岛大队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1月4日晚,温某和朋友在秦皇岛海港区某KTV歌厅唱歌喝酒,一直持续到1月5日的凌晨四点多才结束。结束后,温某着急回家便独自驾驶自己的白色轿车从孟姜收费站上高速,一路沿着京哈高速去往抚宁区榆关镇方向。
就在温某上高速行驶没多久,由于温某处于醉酒状态身体疲劳犯困,撞上了前方正常行驶的半挂货车。温某驾驶的白色轿车受损严重横躺在高速公路上,万幸的是交通事故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高速交警秦皇岛大队执勤民警在勘查交通事故现场的时候发现温某浑身酒气神志不清,便立即带温某去往秦皇岛市公安医院进行血液检测和醒酒治疗。
1月6日,温某的血液酒精浓度检测结果显示,当天温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其血液酒精浓度达到了13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温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涉嫌危险驾驶罪。温某已经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同时面临着六个月内的拘役、驾驶证吊销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