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开始申领
记者从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明天开始,仍未就业的2013届高校毕业生,如符合相关条件,可申领高校毕业生申领失业补助金。 2013届高校毕业生年底未就业并符合相关条件的,自2013年12月25日开始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区)失业保险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申领失业补助金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毕业生;属于困难家庭;生源系我省户籍;毕业当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 困难家庭包括以下7种: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生源地为城镇家庭,其父母均处于失业状态的登记失业人员;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的;单亲家庭,无稳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遭遇自然灾害导致家庭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家有重症病人,或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的90%,即城市区每月657元,抚宁、昌黎、卢龙每月630元,青龙每月576元。 领取失业金期限最长为6个月,6月份为申领和发放的截止期。申领2014年1月失业补助金的,申请办理期限顺延至1月15日;申领2014年2月失业补助金的延期到2月14日;申领3至6月的,截止到每月的10日(遇公休日顺延)。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拨打各县区失业保险机构咨询服务电话。海港区:3551327,北戴河区:4186080,北戴河新区:3592622,山海关区:5137795,开发区(西区):8019251,开发区(东区):5082487,抚宁县:7129520,昌黎县:2557898,卢龙县:7013996-8016,青龙满族自治县:7862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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