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突出五类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
为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落实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扩大民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通知》要求,自2014年以来,秦皇岛市各地法律援助机构不同程度地扩大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现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在《通知》要求的基础上逐步将当前困难群众最关注的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涉及民生的重要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一是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市各级法援机构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实行24小时内受理制,对农民工经济困难状况一律免于审查,对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上半年共计受理农民工案件333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同时,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 二是全力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针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特点,全市各级法援机构启动了残疾人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对一些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 三是把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列为法律援助重点帮扶对象。各级法援机构对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做到“三优”,即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全市已建立22个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维权工作站,完善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四是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秦皇岛市首家驻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于6月13日正式成立,截止目前,全市已经建成驻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3家,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5件。 |
关键词: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群众路线 |
责任编辑:李兴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