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发挥小微企业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近年来国务院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持续加力;同时税务部门不断出台措施,方便纳税人享受优惠。小微企业税收优惠都有哪些?下面这些基本内容是纳税人和有创业意向的人员应当了解的。 一、什么是小微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 答:税收优惠政策所指的小微企业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指经营规模较小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纳税人,另一个是从企业所得税角度来说的小型微利企业,具体优惠政策包括: 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 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万元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所称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需要事先备案吗? 答:不需要事先备案,只要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符合销售额限定条件,即可享受。 三、起征点以下个体工商户能否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起征点以下个体工商户可按照《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给予小微企业更多的选择权,便于小微企业自由选择不同的商务对象,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四、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如何办理? 答:为简化手续,减轻企业办税负担,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享受优惠政策时,可以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中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无需税务机关事先审核批准和专门备案。 五、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如何确定? 答: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六、国家出台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目的是什么? 答:小微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繁荣市场、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在“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大背景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对刺激经济发展尤为重要。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一套政策红利的“组合拳”,国家不断出台和完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各项优惠政策,逐渐加大税收优惠力度,以鼓励和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税务机关统一思想,加强政策宣传,优化纳税服务,转变管理方式,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 七、为落实好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如何及时处理纳税人的诉求? 答:为全方位落实好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同时,依托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局长信箱”受理纳税人投诉。一旦纳税人反映应享受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税务机关有专人全程负责,并于接收当日转办,在3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秦皇岛市国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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