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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区工商局“先行赔付”获游客赞扬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2015-08-04 09: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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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3日午后,一名怒气冲冲的投诉者来到海港区工商局东港分局。

  原来这天中午近12点,一名江苏游客周某在东山浴场某超市购买了一瓶饮料,打开后一喝感觉变味了,找到超市后,超市负责人说是厂家的问题,与超市无关,消费者气愤于超市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找到海港区工商局东港分局东山浴场值班室投诉,要求经营者予以赔偿。为不耽搁这位外地游客的行程,海港区工商局立即启动了“先行赔付”机制,按新《消法》第55条第二款“保底赔偿额”规定(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一律赔500元)和第一款“可以请求按照新《消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在赔偿实际损失之后,再赔偿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先行赔付周文人民币1000元。这起投诉用了不到20分钟就解决了,游客感到非常满意,连声称赞海港区工商局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好、解决投诉快,是游客权益的保障者。事后经海港区工商局东港分局和经营者及代理商沟通,二者各负担了50%即:500元人民币的赔偿费。(祖迪 通讯员 靳晓峰)

关键词:工商局,先行赔付

责任编辑:武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