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区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为营造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3月14日、15日,抚宁区食安办、市场监管局协同区消费者协会与物价、农牧局、烟草、广播电台等11个消协理事单位分别在抚宁城关和留守营集贸市场联合开展了以“新消费,我做主”为年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移动公司等服务行业也积极参加了此项活动。活动中共设置展牌2块,宣传咨询服务投诉台9个,解答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悬挂横幅6条,张贴标语8条,发放维权专刊画册、警示与忠告、食品安全小常识以及玉米高产、冬小麦种植等方面的技术书籍1万余册,检查重点饭店、药店、超市共3户,销毁假冒伪劣商品上百种。 “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消费,我做主”、“履行社会责任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贯彻落实新《消法》,助推消费维权提档升级”等横幅、标语夺目、耀眼,“服务发展篇”“监管维权篇”两块展牌展示着市场监管局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监管措施与成果,活动气氛热烈而浓厚。 副区长黄悦华参加了此项活动,现场为群众发放了消费维权宣传资料。 活动中,发放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话说新消法》、《消法宣传手册》、《消费者投诉须知》、《消费维权小贴士》、《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流通领域商品抽查检验办法》、《物价法规汇编》等20余种维权专刊画册以及“行政机关受理投诉提示”、“网络购物注意三大问题”、“怎样避免购买到假劣农资”、“外出旅游及购物要谨慎”等10余种警示与忠告;各相关单位展示了平时执法时查获的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烟、酒、饮料等上百种不合格商品样品,让消费者现场对比,现场鉴别,为现场群众讲解假冒伪劣商品的识别方法;相关部门对群众提出的衣、食、住、行等消费维权方面的方面热点、疑点和难点题进行了耐心讲解,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现场组织(副区长黄悦华带队)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对重点饭店、药店、食品加工企业、食品超市进行了抽查,当场规范经营行为,提出行政指导建议;在县城南垃圾场当场销毁了假烟、假酒、“三无”面粉、小食品、食用油、化妆品等假冒伪劣商品。 各基层分局分别利用相对应的集日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在全区形成了消费维权保民生的浓厚氛围。(记者 祖迪 通讯员 张国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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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消费者,维权,3.15,抚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