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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第五届网络文化节
优秀“微传播”作品评选活动启事

长城网 作者:张潇月 2016-09-06 15:12: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一、活动宗旨

  为进一步推动“文明铸市”战略实施,引导和鼓励我市优秀新媒体融合作品的创作生产,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推动我市网络文化的建设发展,借助移动互联网讲述秦皇岛好故事,传播秦皇岛好声音,网聚秦皇岛发展正能量,为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网信办

  承办单位:长城网秦皇岛频道

  协办单位:各县区网信办、秦皇岛日报社、秦皇岛市广播电视台、“双微双百”新媒体联盟、市摄影家协会

  三、活动时间

  2016年9月—10月

  四、评选范围

  面向秦皇岛市政务新媒体、新闻单位新媒体、自媒体平台以及广大网友征集“微传播”作品,择优进行评选。“微传播”作品包括:原创微信微博稿件、网络微音视频、网络微摄影作品、网络微美文、H5页面五类。

  五、活动要求

  1.参评原则

  参评的“微传播”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坚持雅俗共赏、愉悦身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展示秦皇岛地域文化,传播时代先进文化;体现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展现时代进步、引领社会风尚的思想内涵。

  2.作品要求

  参评作品要反映秦皇岛的人和事。同一作者参评作品不超过5篇(幅、部),作品要求原创,已经公开发表或尚未发表的均可,原则上是2015年以后创作的作品。

  (1)微博微信稿件

  微博、微信稿件要求内容丰富、立意新颖,充分结合图片、图解、微漫画、微视等形式展现秦皇岛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成果。上报时,微信稿件要求提供网页链接地址,微博稿件要求上报截图。

  (2)网络微音视频

  视频须为AVI或MP4格式,清晰度要求为标清或高清,也可以是手机拍摄剪辑的作品,时长不超过20分钟。可以为剧情类、纪实类、动画类等;音频作品须为MP3格式,时长不超过3分钟,要求以播报、讲述、配音、朗诵等声音技巧展示为主的表达形式,题材不限,创意或模仿均可,可配音或适当音效,突出网络传播特点。

  (3)网络微摄影作品

  作品由相机、手机拍摄,JPEG格式,大小不小于1M,可适当处理调整显示效果,禁止歪曲作品真实性的操作,不得加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

  (4)网络微美文作品

  体裁为诗歌、散文、故事、小说等,题材和篇幅不限。

  (5)H5页面

  作品风格、页数不限,要求主题明确,内容清晰,浏览顺畅,无错误代码为评选标准。

  3.上报要求

  上报作品要标注作者或主创人员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各类作品都要附简短的文明说明。

  报送方式:各类作品和稿件链接地址等可直接发送至长城网秦皇岛频道公共邮箱:ccwqhd@163.com

  截稿时间:10月底

  六、评选展示

  主办单位将择优挑选部分作品在长城网秦皇岛频道专题页面和“秦皇岛发布”“长城网秦皇岛频道”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展示。对所有申报参评作品,主办单位将以网上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予以奖励。

  七、奖项设置

  网络微音视频

  一等奖(2名):800元

  二等奖(4名):500元

  三等奖(8名):200元

  微博微信稿件

  一等奖(2名):500元

  二等奖(4名):300元

  三等奖(6名):100元

  网络微摄影作品

  一等奖(1名):500元

  二等奖(2名):300元

  三等奖(5名):100元

  网络微美文作品

  一等奖(1名):500元

  二等奖(2名):300元

  三等奖(5名):100元

  H5页面

  一等奖(1名):500元

  二等奖(2名):300元

  三等奖(3名):100元

  八、注意事项

  1.主办单位对参赛者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仅用于本次活动评奖事宜;

  2.参赛作者须保证对自己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如果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涉及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

  联系人:武佩剑   张潇月  3222198

  秦皇岛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长城网秦皇岛频道

  2016年9月6日

来源: 长城网

关键词:网络,文化,评选,启事

责任编辑:李兴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