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 全覆盖 秦皇岛市两级法院加强执行难整治
长城网秦皇岛10月20日讯(记者 祖迪)今日记者获悉,根据省法院自9月26日至年底在全省组织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飓风行动的决定,秦皇岛市两级法院将全面强化执行工作措施,严厉惩处被执行人失信行为。 据悉,省法院部署的此次飓风行动为期100天,主要内容是组织七大行动,即清仓行动——彻底清理各类执行案件;织网行动——打造全覆盖执行查控系统;铁拳行动——严厉打击拒执违法犯罪;暖心行动——集中执行涉民生类案件;问责行动——加大反消极执行力度;正风行动——强化队伍纪律作风建设;风暴行动——掀起强大舆论宣传攻势。主要目的是进一步转变执行工作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消极协助执行、规避执行、妨害执行等突出问题。 记者从秦皇岛市法院了解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制定的法释[2013]17号司法解释,即《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失信的认定标准,具体包括六种情形:(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也就是说,被执行人具有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任何情形,人民法院就应当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这里的被执行人指的是由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强制执行的案件中的义务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 今年以来,秦皇岛市两级法院对于失信被执行人及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全部在各级法院网站上公开曝光。对于阻碍、抗拒执行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已依法拘留164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0人,已依法判处刑罚4人。 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将积极推进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工作机制建设,如将失信被执行人全部纳入“黑名单”库;与国土局、房管局、银行等相关部门进行联系,共同配合,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控制全面覆盖;进一步对接公安、检察机关,将涉嫌构成犯罪的失信被执行人移送至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与纪检部门取得联系,涉及公职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通过相关程序进行督促解决。同时,全市法院将大张旗鼓地宣传守信和失信的正反两方面典型,努力在全市尽快建立健全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大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压缩失信被执行人自由活动和获取利益的空间,在全市营造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 |
关键词:覆盖,两级法院,执行难,失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