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拟出台养犬新规 首次召开听证会
10月18日上午,《秦皇岛市养犬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听证会在市公安局召开,包括起草部门代表、相关部门代表、犬只经营企业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市民代表(包括犬主和非犬主)在内的30名听证人员根据市公安局已经公布的《秦皇岛市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是秦皇岛市首次就养犬行为召开听证会。 “今年1月至9月,全市有18364人接种狂犬疫苗。养犬管理已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课题。2005年市政府制定的《秦皇岛市养犬管理规定》已于2012年废止,我市养犬管理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尽快制定养犬管理法规,健全养犬管理机制,强化养犬管理措施,规范养犬行为势在必行。”听证会上,市公安局养犬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王永顺向与会人员介绍了《秦皇岛市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突出特点和相关情况。 《秦皇岛市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养犬人为所养犬的法定责任人,实行犬只所有人登记和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居民个人实行“一户一犬”,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因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可以饲养大型犬或者烈性犬,其他单位不得养犬。一般管理区内,倡导个人少养犬,不养大型犬或者烈性犬。未经登记,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养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未免疫注射狂犬病疫苗的犬只。 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一年,实行年检制度。上一年度有三次以上不文明养犬行为记录的,不予年检。成年犬当年没有注射狂犬病疫苗的,不予年检。 根据当前养犬管理的新形势、新特点,秦皇岛市将建设犬只留检机构,对违规犬、无主犬和流浪犬的处置办法,由“打狗”变为“救助(收容留检)”。同时规定建设一站式服务窗口,创新免疫和等级管理模式,方便服务群众。 对盲人饲养的导盲犬,肢体重残人饲养的扶助犬,以及65周岁以上无子女赡养的鳏寡老人养犬的,免缴养犬管理费;盲人携带导盲犬或者肢体残障人携带扶助犬,不受禁止携犬进入场所和犬只外出时间的限制等规定,充分体现人性化管理。 《秦皇岛市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细化了养犬行为规范,规定了对违规养犬的罚则,为落实“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30名听证人员分别就《秦皇岛市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陈述了意见和建议。多数听证人员对《秦皇岛市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表示肯定和赞同,认为内容比较完善,建议更加细化,提高《办法》的可操作性。 其中,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办法》的实施涉及到的职能部门很多,需要各个部门各司其职,而且政府在《办法》实施的过程中应该对职能部门有监管。物价部门的代表建议养犬收费应该公开,实行目录化、清单化,避免消费纠纷。律师代表针对条款的严谨性提出建议,并建议增加条款,明确纠纷责任,更好地保障犬只伤人事件中受伤者的权益。高校教师代表和不养犬人代表提出“每户限养一犬,新出生的幼犬怎么办?”“养犬不文明行为怎样界定,谁来负责不文明行为的记录?”“旅游季,北戴河区如何规范游客携带的外来犬只?”等问题,并建议出台详细的实施办法。小动物保护协会代表呼吁采取相关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大学生、外来打工人员、年轻人等群体弃养产生的流浪犬。 对于听证人员提出的问题,王永顺一一进行了答复。他表示,接下来将对听证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形成送审稿,报送至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审议。 (记者 武艺群) |
关键词:听证会,养犬,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