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商务局发放“禁售”标识 规范经营
近日,海港区商务局综合执法大队走访检查时,在石门寨石岭小学秋天超市内发现,店主正在向一名身穿校服的学生销售含有啤酒的商品,执法员向店主出示工作证后,上前仔细询问,得知啤酒是该学生为家人购买。工作人员向店主详细介绍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及具体处罚形式和处罚金额。店主当即将啤酒重新摆在货架上,并道歉说:“以前对规定不太熟悉,今后一定加强学习,保证不卖烟酒给未成年人,做一个文明商家。” 执法队员对店主知错能改的行为进行了表扬,并向店主介绍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性,告诉商家如何从自身的角度助力“创城”。随后,执法队员向其发放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识,要求店主现场将标识贴在店内墙壁显眼处。 据了解,自今年8月份以来,海港区商务局印制1400份“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标识,并逐步向主城区内学校周边酒类销售网点发放。国庆节后,还对学校周边进行拉网式排查,扩大检查范围,对未张贴“禁售”标识的门店进行宣传教育,并发放会同区卫计局新制作的“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识。截至目前,区商务局已对64所学校周边各酒类零售网点多次走访检查,累计发放“禁售”标识1300多份,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格规范商家经营秩序,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一份力量。 (通讯员 张珈瑗 杨常凯) |
关键词:商务局,禁售,经营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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