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法律援助作为秦皇岛市十大民生工程之一,市司法局高度重视。2016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88件,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43%,接待解答咨询11600人次,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00余万元。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以市“两办”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秦办发[2016]3号),《意见》对我市今后一段时期的法律援助工作指明了方向。在全市范围内,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现行的低保标准1.5倍调整过渡为低收入标准,将医疗、交通事故等与民生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惠及更多困难群众。根据《意见》的要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增设了机构、增加了人员,抚宁区增设2名人员编制、法援经费增至16万元,北戴河区将法律援助中心从法治宣传办公室独立出来,设置了专门的机构,调剂了工作人员。 构建四级服务网络平台。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中心选址在市中心繁华地带,使用面积达3621平方米,功能更加完备,服务更加高效。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于4月底全部完成更名工作,4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了重新选址并已投入使用。海港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公面积从100平米增加到了现在的1000余平米,大大方便当事人办理业务。乡镇、村居法律服务站(点)正在逐步建设完善,目前工作站100个、联络点1178个,初步形成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四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平台。 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推出多项便民服务措施,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可以通过预约、上门、电话等方式申请法律援助。建立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监督制度,对受援人实行回访制度,认真听取受援人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着力打造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两大信息化平台,通过信息管理系统监督指导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进度、质量,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知晓率。 |
关键词:法律援助,民生,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