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设立法制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17年4月9日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决定设立秦皇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设环保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 |
关键词:秦皇岛,两会,人大 |
责任编辑:李兴双
(2017年4月9日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决定设立秦皇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设环保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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