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出台意见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4月23日,市中院制定下发《关于围绕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一个全面建成、四个走在前列、五个明显提升”目标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华军要求,两级法院务必加大贯彻力度,努力为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和国际化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指出,全市法院要助推生态立市,依法为打造京津冀生态标兵城市和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着眼产业强市,不断优化赶超发展的司法环境,依法服务保障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对接开放兴市,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依法保障全市国际化水平提升;聚焦文明铸市,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引导功能,依法保障人民福祉提升;坚持司法为民,通过具体案件的处理引领良好的社会风尚,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整体推进。 《意见》强调,要以强化“四个意识”树立为抓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为抓手,狠抓理想信念教育;以强化主体责任为抓手,狠抓党组织自身建设;以强化教育培训为抓手,锤炼人民法院工匠精神;以强化监督问责为抓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张舟 王鹏) |
关键词:法院,意见,党代会,精神 |
责任编辑:李兴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