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蓝天卫士】王维悦
王维悦,男,汉族,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7月毕业于桂林电子工业学院环境工程专业。2011年取得燕山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2012年经公务员招考进入秦皇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工作,现任稽查大队副主任科员。负责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参与“双随机”日常检查、环境违法问题调查处理工作。对于领导交办的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和其他工作任务都能较好的完成。在2013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参与了秦皇岛索坤玻璃容器有限公司自动监控设施造假案的查处工作,获得了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通报表扬。 思想进步,作风优良 王维悦能够牢记党员身份,在思想上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导向,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各级党委组织的“两学一做”、“三严三实”、学习李保国同志先进事迹等活动。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五位一体”的整体布局,将自身工作与党的政策相结合,用严格执法,强力治污来为生态文明建设添砖加瓦,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工作中,王维悦能够坚决抵制“四风”侵蚀,严守环保工作者“六不准”,牢记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于律己,不乱作为。 勤于钻研,业务熟练 (一)环境监察稽查工作 王维悦在2012年进入市环境监察支队稽查大队工作后就开始从事环境监察稽查工作。面对这项新工作,王维悦认真学习上级环保部门的相关文件及其他省市先进经验,很快掌握了此项工作的各项流程。全程参与了2013年至2016年稽查计划制定,稽查通知下发,案卷查阅评分,情况汇总上报、文件整理归档等一系列工作。通过近年来稽查工作的开展,我市各县区环保部门执法水平得到了提升,执法规范性有了明显提高。 王维悦在工作不墨守成规,能够及时根据实际调整工作计划。2015年,对照省环保厅的责任分工,拟定本市稽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联合市环保局各相关科室开展稽查。2016年,针对当年开展的“双随机”检查这一新形式对开展了“双随机”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稽查。还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案稽查。由于河北省在开展“双随机”抽查之后印发了统一的现场检查记录表,而对应的稽查评分标准尚未出台,王维悦经过不断摸索,在环保部评分标准基础上制定了适用于“双随机”现场监察记录表的格式的评分标准,为后续稽查工作量化考评提供了依据。 2013年、2014年和2016年,王维悦先后多次参加省环保厅组织的环境监察稽查工作会,参与对张家口市、衡水市、廊坊市、沧州市、黄骅市、海兴县和青县等地区环保部门的交叉稽查,熟练快速地完成了各类文书,较好地完成了省环保厅交给的任务。2016年11月,在“环保执法大练兵活动”中,王维悦作为业务骨干被抽调到省环保厅环境监察稽查工作组,对承德市的隆化县环保局和滦平县环保局进行了稽查,其业务能力得到了省环监局领导及被稽查地区同行的广泛认可。 (二)环境违法问题调查处理工作 王维悦积极学习各类环保法律法规,2013年至今,王维悦共参与了17件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累计处罚金额达100.83万元。查处过多家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经办案件适用法律准确,裁量适当,多个案卷曾在案卷评查中获奖。 2016年2、3月间,王维悦参与了秦皇岛索坤玻璃容器有限公司自动监控设施造假案现场调查工作。秦皇岛索坤玻璃容器有限公司曾多次出现超标排放违法行为。但是从2016年1月开始,其自动监控数据显示其污染物排放浓度开始符合排放标准,而其污染防治设施并未进行大的改造。对此,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组织了一次联合检查。在2月第一次检查中,王维悦冒着严寒先后3次攀登到数十米高的采样平台上对自动监控设施进行检查,发现了采样装置下方来路不明的管线。当场手工监测结果与自动监控设施数据勉强吻合并未打消其疑虑,执法人员到场前后监测数据的巨大反差引起了王维悦的怀疑。通过对数据进行分析,研究烟气污染物浓度折算公式,王维悦认定该公司烟气氧含量过低的背后存在人为因素。结合第一次检查时发现的氮气钢瓶,王维悦向支队领导提出了该公司通过私接管线通入氮气改变监测数据的可能性。随后在3月份的第二次联合检查中,王维悦再次到3座烟囱的采样平台上进行取证,拆除了该公司私设的管线。最终的调查结果也证实了王维悦的推断,该公司确实是通过充入氮气方式降低污染物浓度,同时降低氧含量改变折算值以达到表面上的“达标排放”。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王维悦认真仔细,思考周密,对违法企业的造假手段做出了大胆而又合理的推断。 后续此案被移交昌黎县环保局进行查处,该企业被处以罚款2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行政拘留。这起案件被环保部作为典型案例向社会通报。参与查处此案的市环境监察支队和昌黎县环保局获得了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通报表扬。2016年9月,作为案件经办人代表参加了环保部举办的污染源自动监控业务培训班。就秦皇岛索坤玻璃容器有限公司自动监控设施造假案的查处经过及相关经验向参会的各省市环保工作者进行了汇报。 (三)“双随机”抽查工作 “双随机”制度实施以来,王维悦对每一家被检查单位都进行了提前研究,从生产工艺、产污环节到治理设施,做到知己知彼,心中有数。在检查时对企业环保制度落实情况、废水废气排放情况、固体废物产生处置情况以及环境应急管理情况等进行了详细检查。针对近期新修订的各类环保法规,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就尚未构成环境违法行为的问题向企业提出整改建议,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督导,促使企业提高环保意识,加强企业自律。 拼搏向上,韧劲十足 2016年以来,王维悦先后6次参加市环保局组织的“零点行动”,共计对8家企业进行了夜间突击检查。在夜间突击检查中能够克服困难,任劳任怨。有多次是下午刚从县区检查返回,晚上又再度出发。在检查中也有所收获,其中在2016年4月的突击检查中,发现秦皇岛索坤玻璃容器有限公司存在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王维悦当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在随后的文书取证过程中没有被厂方不予配合而难倒,合理运用法律法规和取证设备固定了证据。将相关材料移交昌黎县环保局进行了查处。昌黎县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了处罚,并移交公安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拘留,是违法者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2017年4月至5月,王维悦参加了环保部组织的大气污染强化督查工作,作为第24督察组第二轮次成员对河南省安阳市进行了为期14天的督查。期间共检查企业68家,其中“散乱污”企业35家,环保部转办的在线监测数据异常企业10家,涉及信访举报企业4家,其他固定污染源企业19家。涵盖安阳市4区3县1市以及1个省直管县。在督查工作中除对企业的各类环保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之外,还负责现场检查信息录入及当日检查汇总情况上报等文字工作。在工作中不分节假日,不畏风雨,无惧高温,在豫北大地留下坚实的足迹,展现了河北环保执法人员的优良品质。 谦虚谨慎,乐于助人 王维悦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保持着谦虚谨慎的态度,无论是领导同事还是企业负责人都以诚相待,不以自己的成绩而沾沾自喜,也不以自己一些方面略有优势就妄自尊大。王维悦在工作中任劳任怨,甘于奉献,从不贪功。面对同事在工作和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王维悦总能够伸出援助之手。对于企业在环保方面的业务咨询都能认真聆听加以研究,给出合理的建议。王维悦谦虚谨慎的作风,乐于助人的态度得到了众多领导和同事的认可和好评。 |
关键词:最美蓝天卫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