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通报全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考核结果,秦皇岛市被授予2018年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先进市”称号,海港区、抚宁区获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先进县(市、区)。
去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蓝天”“碧水”和“净土”行动为重点,持续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努力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全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85天,同比增加17天,达标率78%;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6%,超额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秦皇岛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目标任务(细颗粒物平均浓度达到41微克/立方米)。
秦皇岛市紧紧抓住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这条主线,以压能、减煤、治企、控车、降尘、治矿为重点,狠抓结构减排,压减炼铁产能250万吨、炼钢产能300万吨,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352家;强化工程减排,淘汰燃煤锅炉1019台(1367.1蒸吨);建立了联合执法、交叉执法、错时执法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全年开展多项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687人次,检查企业2665家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95件,其中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2件;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举报1690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今年,秦皇岛市将继续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继续以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为主线,集中开展攻坚行动,建立乡镇空气质量通报排名与考核问责机制,对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不力的乡镇党委、政府,由县区予以追责问责和组织处理,以强化县区政府和各部门治理大气污染的责任意识,确保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记者 张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