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7月住建部门承担消防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以来,秦皇岛市诸多教育培训、旅馆酒店、超市商铺、银行营业厅等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开业前都必须办理消防竣工验收等手续,但多数装饰装修工程未能及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不仅存在工程质量、消防火灾隐患,还造成工程竣工无法验收,不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消防验收备案等工程建设手续,使建设完成的工程无法投入使用。
据了解,根据今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职责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履行,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秦皇岛市认真贯彻落实改革部署内容,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第一”思想,做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移交承接工作,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对此,市住建局就进一步加强对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督管理、消防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制度。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在装修装饰工程开工前,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审批的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装修装饰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二是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务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工程装修装饰前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开工建设,监理单位不得发布施工许可指令。施工单位是装修装饰工程的实施主体,在建设单位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进场作业,开始工程建设;并且有义务督促和提醒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三是严格消防设计审查和竣工消防验收备案工作。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法》《河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装饰装修工程,确保装饰装修工程符合国家消防规范标准要求。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和一些特殊建设工程,在办理施工许可之前,建设单位要向住建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竣工后要向住建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其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到住建部门申请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四是严格装饰装修工程市场监督管理。市住建局将加强对装修装饰工程的巡查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全市在建装饰装修工程采取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在建装饰装修工程建设程序和施工许可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应当申请消防设计审查而未申请或申请审查不合格擅自使用的、竣工后不申请消防验收备案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严厉处罚,将其违法违规行为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市住建局强调,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住建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住建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建筑总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建筑总面积大于1.5万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建筑总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以上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公共建筑;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市住建局提示,消防设计审查申报材料须具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建设单位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包含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授权书);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含许可范围)、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消防设计文件(后附消防设施设备产品明细表));消防设计文件(消防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建筑图、设备图、电气图(纸质版一套、CAD电子版全部图纸刻录光盘一张));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①依法需要办理规划许可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临时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提供城乡规划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②审图机构出具的消防审查报告,并附审图机构资质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改建、扩建、装修工程,提供原工程的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消防备案凭证;特殊消防设计(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拟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采用国家技术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建设工程),提供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或者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相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的技术资料。
另外,消防验收须具备的申报材料包括: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施工许可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自验报告、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包含消防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建筑图、设备图、电气图(纸质版一套、CAD电子图纸刻录光盘一张));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单位的证明文件(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申报材料,除《申请表》改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外,其他材料与消防验收申请材料一致。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和审查机构要明确自身责任定位,牢固守住质量安全红线,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环境,确保机构改革工作无缝衔接。
据了解,为高质量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市住建局认清自身职责,规范和加强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竣工消防验收备案工作,进一步提高消防业务审批质量,提升监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秦皇岛日报记者张蕊 通讯员王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