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秦皇岛市纪委监委机关会同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公布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第三批成果。
规范统计行为方法,纠正和查处统计造假问题。强化统计宣传培训,组织开展3期培训班对1000余名统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和业务考核,不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素质、规范统计行为。加强统计制度建设,制定完善《秦皇岛市地区季度GDP数据审核评估办法》等4项制度;强化源头数据管控,对51家企业进行数据质量核查,推进内部责任落实,对数据过程、结果严格评估,确保数据质量。加大执法队伍建设,全市新考取国家统计执法证5人,执法资质人员达到69人。开展2次统计执法,纠正和查处统计造假行为,目前已处罚8家存在问题的企业。
“煤改电”配套供电设施建设顺利完成。积极应对新增用电需求,加速推进“煤改电”配套电网设施建设项目,截至10月31日,47项冬季清洁取暖“光热+”煤改电配套工程全部竣工,共涉及用户10282户,涵盖7个县区、51个乡镇及行政村,新建线路113.8千米、配变设备112台,新增容量38150千伏安,为居民冬季清洁采暖提供了可靠电力保障。
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发挥资金效能最大化。制定《扶贫资金监控工作规程》,搭建财政扶贫资金动态信息监控平台,对扶贫资金数据信息实时监控,引入第三方介入监督,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加大财政扶贫资金争取和投入,2019年投入6208万元,同比增加100万元,争取省以上扶贫资金12161万元,全部拨付各县区。强化“两不愁三保障”资金保障,在义务教育方面安排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等资金5250万元,争取省以上资金30133万元;在社会保障方面投入城乡低保资金8015万元,争取省以上补助资金107032万元。探索推进6个资产收益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1692.65万元,带动394个村、24034个贫困户69291人实现增收。
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取缔一批“黑中介”。住建、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协调联动,实地检查主要街道两侧和526个小区的1517家中介机构,取缔无照经营中介机构11家,将25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暂停涉嫌违法倒房、押房赚取差价的80家中介机构相关营业,对执法人员多次检查处于关门状态的239家张贴《告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处理。
加大违规办学培训机构打击惩治力度。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坚持“规范、引领、扶持、发展”的工作思路,对全市737所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全面排查治理,查处违规办学问题18起、取缔无资质培训机构96个,实现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常态化。对65家校外培训企业进行“双随机”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存在违规收费问题企业3家,挽回消费者损失11.3万元。
清理取缔违规设置停车场,打击惩处违规停车收费问题。不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向手续完备的219家经营性停车场送达“规范管理工作提示”,促其守法经营。解散海港分局车管处,将宏宇公司清退出停车场经营,两家占用公共资源设置的22处停车场全部免费向群众开放,释放泊位1136个;先后对备案停车场中存在违规行为的56家72人予以警告,约谈负责人17人,对37家下达整改通知,罚款15.6万元;对随意圈地违法收费的40处停车场依法予以取缔,行政拘留16人;在人车集中社区、单位周边辅路施划标准停车泊位5.3万个,发现拆除私自安装地桩地锁186个、消除违法障碍物300多处。
坚决纠正脱贫摘帽后政策落实不力、工作松劲懈怠问题。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脱贫防贫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健全贫困监测、增收促进、政策保障、防贫兜底、志智双扶、责任落实等六项机制28条具体举措。组织力量对今年脱贫的6847人进行逐户走访,确保“脱真贫、真脱贫”。
严肃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职能,聚焦重点领域,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精准运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处置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以来,督促协调解决各类问题1566个,处置问题线索301条,追责问责15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85人。其中,扶贫领域处置问题线索13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民生领域处置问题线索172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基层“微腐败”问题线索77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9人。
市纪委监委机关将继续会同专项整治各责任单位,持续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聚焦群众身边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保持整治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