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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2019-12-31 16: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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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1.昌黎县公安局泥井派出所工作人员路刚违规为其女儿举办升学宴问题。2019年9月3日,路刚为庆祝其女儿考上大学,在某饭店举办升学宴,违规收受礼金1.09万元。2019年11月,路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受礼金已全部退还。

  2.海港区市政工程管理处河东管养处主任张秦生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2月1日,张秦生利用工作时间,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到某超市,领取本单位工会发放给本人的春节福利品。2019年11月,张秦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抚宁区财政局副局长杨玉良等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9年7月18日,抚宁区大新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孙宁为争取该区财政局资金支持,在某农家院宴请区财政局副局长杨玉良。该区财政局预算股股长张盘利、社保股股长雷庆山、行政政法股负责人张健等人随同参加宴请。大新寨镇副镇长李立升、王志和、财政所所长董振国、党政办主任周洪浩等人陪同参加宴请。2019年7月,杨玉良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孙宁、李立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盘利、雷庆山、张健、王志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董振国、周洪浩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4.北戴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公室工作人员张辉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张辉利用管理本单位加油卡的职务便利为其私家车加油34次,金额合计7781.42元。2019年11月,张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缴。

  上述通报的4起问题深刻说明,党的十九大以来,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不收手、不收敛,心无所畏、行无所止,侥幸心理严重,最终受到严肃处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自省自励,严守纪律底线,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时刻不能停、不能松,必须切实抓紧抓牢。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自觉扛牢抓实主体责任,督促引导党员干部既严守规定、尚俭戒奢, 又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推动党风政风建设取得更大成效。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破除特权思想,发挥 头雁效应,带头反对四风,真抓严管。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把自己摆进去,从小事小节做起,切实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担当,按照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的要求,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提高问题发现和处置能力,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用严明的纪律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秦纪宣) 

关键词:通报,典型责任编辑:李兴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