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来“碰瓷”的白酒盒。通讯员供图
长城网秦皇岛讯(记者武佩剑 通讯员李政)1月9日19时许,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建设大街中房星苑小区西侧非机动车道内发生一起机动车撞行人事故,肇事车辆逃逸。接警后,事故民警立刻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时,报警男子向民警叙述了剐蹭过程,称一辆白色越野汽车由西向东方向在非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时,倒车镜剐蹭到他的肩膀,造成其拎在手上的某品牌白酒被撞碎,肇事车逃逸。
“碰瓷”现场。通讯员供图
随后,民警对现场进行勘查,发现地面有一个酒盒,酒瓶未在盒内,且酒盒较破,表面有多处擦痕。道路中间有两处酒水遗撒痕迹,并有少量酒瓶碎片,但碎片过于毛躁,疑似被用力摔碎所致。民警要求报案人找到酒瓶的其它碎片,该男子却称被环卫工人扫走了,民警对此提出质疑时,该男子神情紧张、言语闪躲,又称酒瓶碎片可能在小区门口。民警凭借办案经验,怀疑该男子有“碰瓷”嫌疑。当翻查近日受案记录时,发现1月6日19时许在该小区门前竟有一起作案时间、作案方式完全相同的案件。民警立刻将该男子带至派出所进行身份核查。
经查,嫌疑人魏某交代了当晚使用“碰瓷”手段,伺机向非机动车道内逆行机动车进行敲诈的违法事实,并供述了与此前在该处“碰瓷”嫌疑人认识的事实。民警对男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后,将其移交予派出所进行处理。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