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复工复产的深入推进,为缓解秦皇岛市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降低机动车尾气污染,结合秦皇岛市道路交通客观实际,市政府决定在秦皇岛市城区恢复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一、限行时间
2020年6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每日7:00-19:00;北戴河区限行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起至10月31日。
二、限行规则
为方便周边出行,限行措施与京、津保持一致,尾号是字母的以字母前一位数字为准,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告。
2020年6月1日至7月5日尾号限行规则: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和7;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和8;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和9;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和0。
2020年7月6日至10月8日尾号限行规则: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和0;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和7;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和8;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和9。
2020年10月9日至12月31日尾号限行规则: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和9;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和0;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和7;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和8。
三、限行区域
海港区和秦皇岛开发区:
禁止在兴凯湖路(不含)以东、102国道(不含)以南、东港路(不含)以西区域内道路通行;西环路、河北大街西段(西环路以西,原西部快速路)不限行。
注:102国道为北二环一海阳路(北环路以北)一北环路(海阳路以西)
北戴河区:
禁止在山东堡立交桥(不含)以南、驼峰路(不含)以东区域内道路通行
山海关区:
禁止在石河东路(不含)以东、102国道(不含)以南、关城东路(不含)与上海道(不含)以西、228国道(不含)以北区域内道路通行。
四、限行车辆类型
限行期间,其他道路限行措施规定同步执行,持有货运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按照机动车尾号通行。
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单位通勤班车(大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和核发校车牌证的校车;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监测车辆、保险公司现场勘査车、银行运钞车、民政救助及清障救援等确需通行的执法车辆、专项作业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汽车(残疾人驾驶);
7.持有“绿色通行证”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货运汽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共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城管、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监测车辆、保险公司现场勘査车辆、银行运钞车、清障救援车辆、民政救助、殡葬车和残疾人专用汽车等请携相关证明材料到秦皇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中办事服务中心大厅16号窗口备案(已经备案的车辆不再备案)。
五、法律责任
请各有关单位、驾驶人及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每隔4小时抓拍一次,每天不超过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