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没办养犬登记证,市民张女士被处罚款。从抗拒到理解,在民警的耐心讲解下,张女士不但接受了处罚,还表示愿意成为文明养犬的“宣传大使”。
6月1日早7点,北戴河新区公安分局限养办民警开出《秦皇岛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后全市第一张罚单。民警在对富强里小区作检查时,发现居民张女士没按规定给她的小狗办理养犬登记证。根据《条例》规定,民警决定对张女士罚款50元。对此,张女士表示非常不理解,情绪激动,拒绝接受处罚。
民警将张女士和小狗带回治安大队处理。大队教导员田振华向张女士详细讲解《条例》相关规定,并耐心安抚她的情绪。通过和张女士交流,田振华意识到她可能是误会了,以为《条例》一出台,就什么狗都不让养了。田振华告诉她,“限养不是禁养,在重点管理区,除了大型犬和烈性犬,其他犬只在办理养犬登记后还是可以饲养的。”
听田振华这么一说,张女士情绪有所缓和,“我在小区听到朋友说,你们把狗抓走是要去喂老虎或打死吃肉,所以看到限养办车辆和执法民警非常怕。”
田振华笑道,“现在老虎的命非常珍贵,这‘小埋汰狗’人都不愿靠近,打死了喂老虎?那不可能。”说着,田振华拿出犬只留检所收容犬只的宣传视频,一边给张女士播放,一边仔细讲了收容流程。张女士见到犬只管理规范,逐渐放下了戒备。
随后,田振华带张女士补办了养犬登记证,还请她吃了顿早餐。饭菜虽然简单,却温暖了张女士的心。“是我违反了《条例》没给狗办证,还闹了些小情绪。没想到咱们民警工作态度又好又有耐心,还请我吃早饭,我还真是挺羞愧的”。张女士接受了处罚,并表示回去后愿意成为文明养犬的“宣传大使”,给街坊邻居们宣传养犬新政策。
公安机关提醒:《条例》自6月1日实施以来,已陆续有市民因养犬问题收到罚单。养犬人应依法养犬,要知道,处罚不是目的,文明才是终点。(秦皇岛晚报记者刘迅 通讯员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