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工作管控力度,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露天焚烧高发频发的势头,有力有效保障空气质量,秦皇岛市大气办近日制定了《进一步加强秦皇岛市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管控实施方案》。
据悉,该方案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结合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加强网格员巡查检查力度,落实县、乡、村三级责任制,通过“人防+技防”的措施,重点在“两高沿线”和国省干道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实现快速反应、快速处置,达到全面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的目标,避免出现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
方案时间安排从2020年10月24日开始,至2021年5月31日结束。管控重点为“两高沿线”、国省干道沿线两侧五公里内可视范围涉农区域焚烧秸秆、垃圾行为,国、省控点位半径5公里范围内焚烧秸秆、垃圾行为,全市163个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视频监控点位覆盖的涉农区域内焚烧秸秆、垃圾行为。
方案管控原则是“六个一律”:(一)对违法露天焚烧责任人一律进行严厉处罚;(二)对农业经营主体因未妥善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予以处理,致使露天焚烧的,一律对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严厉处罚;(三)对符合行政拘留条件的违法人员一律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四)对涉嫌犯罪的违法人员一律追究刑事责任;(五)对查处的违法露天焚烧问题一律移交纪委监委部门倒查责任,进行追责问责;(六)对查处的违法露天焚烧问题一律通过当地主要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为保障方案顺利实施,成立秦皇岛市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管控领导小组,由主管大气污染防治的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各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追责问责,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执法不严、着火点发现不及时且处置不当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河北省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监督管理与问责办法》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