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门诊慢性病服务,方便参保患者更好、更及时地享受门诊慢性病医保待遇,秦皇岛市门诊慢性病利民便民民生实事工程自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
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各有增加。秦皇岛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分别由原来的28个和24个统一调整至32个,城镇职工较之前新增了心脏瓣膜病、帕金森、血友病、重症肌无力等4个病种,城乡居民较之前新增了复杂性心律失常、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旁腺功能减退、难治性溃疡、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紫癜、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重症肌无力等8个病种。调整后,实现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的规范统一。
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年度支付限额普遍提高。例如,糖尿病由3000元提高至3500元,冠心病由1400元提高至3500元。
对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评定标准进行了统一。实现参保人员在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之间转换关系时评定结果互认。
对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评定流程进行了调整。按照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评定流程,将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向医保经办机构每半年申报评定一次调整为向指定的门诊慢性病评定定点医疗机构按月申报评定,申报及评定流程按照《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做到月申报、月评定,提高评定效率,使参保患者能尽早享受待遇。(记者 王静 通讯员 肖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