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2(第3号)
经2022年4月8日,卢龙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投票表决通过,
免去:
尤伯静同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志燕同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付秀萍同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唐冬雪同志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会凯同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海盈同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司郑旺同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付秀萍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路 昆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唐冬雪同志为县人民法院陈官屯人民法庭庭长;
张会凯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刘田各庄人民法庭庭长;
王海盈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潘庄人民法庭庭长;
孟凡刚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李振泉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伦会亮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贺 贝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许 晶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子晔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朱春阳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吴英杰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贺亚宁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袁 琢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先莉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现予公告
卢龙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