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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 秦皇岛发布  作者:
2022-07-11 16: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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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实施《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有效推进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劝导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并自觉抵制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降低涉及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秦皇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7月9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暨“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集中教育劝导行动。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将依法进行警告并进行教育劝导;对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车主敦促其到交警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登记上牌。

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

全体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节能、便利的优势,成为广大居民短途出行的首选绿色交通工具,但部分驾乘人员由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和驾乘人员的伤亡。为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佩戴头盔的践行者

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必须按法律规定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防护头盔。同时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

二、做佩戴头盔的宣传者

带头践行“戴头盔”行动,时时劝导提示身边的亲朋好友及驾乘人员,依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让安全文明出行伴随每一个人。

三、做佩戴头盔的推动者

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要以身作则,积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外卖、快递、运输等重点行业要发挥示范作用,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惩戒不文明交通行为,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

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骑乘电动车、摩托车请“戴好安全头盔”。让我们共同携手,摒弃交通陋习,共创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向自觉佩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致敬!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7月8日

关键词: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骑行责任编辑: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