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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市法院审委会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祖迪
2018-08-29 15: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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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现场。王鹏  摄

  长城网秦皇岛8月29日讯(记者 祖迪 通讯员 王鹏)8月27日,秦皇岛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华军主持召开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恩泽依照法律规定列席本次会议并讲话。这是市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市法院审委会会议。

  2010年“两高”联合发布了《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的实施意见》,明确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任务是“对于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和其他有关议题发表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今年6月11日,最高法审委会举行第1742次会议,最高检首席大检察官、检察长张军依法列席。8月10日,省高院卫院长主持召开省高院审委会,市检察院丁顺生检察长列席。

  胡华军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径,也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胡华军要求,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认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重大意义,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在诉讼活动中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严格公正司法。

  胡华军强调,全市法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强化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讨论决定审判工作重大事项的宏观指导职能。要严格依法依规限定上会案件范围,进一步放权于法官合议庭,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进一步改革创新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审判委员会制度,深化审判委员会改革创新,建立健全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常态化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要推动该项制度在刑事、民事及行政等各类型案件中的运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共同提升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高恩泽指出,检察长列席中级法院审委会会议,是从讲政治的高度,积极落实上级要求的体现。落实并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法、检两院实现共同提升办案水平、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共同目标的重要途径。

  高恩泽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司法规律和发展趋势,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检察机关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提升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全市检察机关要及时发现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总结法律监督经验,不断提升每一起监督案件办理质量,把案件办得扎实、办得过硬、经得起检验,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必须主动、积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高恩泽强调,全市检察官要从共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高度,构建良好的检法关系。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要推动树立和养成共同的执法司法理念,建立监督与被监督的良性积极关系,实现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双赢,保障国家法律统一实施。在列席审委会工作中,要依法监督,当诤友、益友,促进审判工作质量提高。还要通过列席会议,倾听审判机关对检察监督的意见,努力改进检察监督工作,不断提升检察产品质量,建立检法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要深入贯彻最高检“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要求,加强法、检两院在疑难、复杂、敏感、新型案件或重大问题上的沟通与协调,认真倾听各方诉求,准确适用法律化解社会矛盾,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强化结果导向,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关键词:检察院,审委会,列席责任编辑:李兴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