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保障房分配超额完成任务
本报讯(记者王东)今年省政府下达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是1.6万套,分配入住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4000套(户),截至10月18日,秦皇岛市已开工建设项目44个、16129套,已分配入住项目10个、4383套,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近50平方米的房间里,灯、门、卫浴一应俱全,每年的房租只有595元。”今年48岁的北戴河区居民陈研告诉记者。下岗后陈研一直靠低保维持生活,此前租住在北戴河草场村一间30平方米的破旧平房里。2012年7月,她和女儿搬进了北戴河区房管局分配的廉租房,“孩子高兴得一晚上没睡,把房间布置得很温馨。” 截至目前,像陈研一样,秦皇岛全市享受到实物廉租住房的家庭共有5000余户,比去年同期增加了64%。为让更多困难家庭搬入新居,市委、市政府多措并举,印发了《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方案》《2013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等文件,确定突出土地储备、资金筹措“两个重点”,抓好开工、竣工、配套、入住“四个环节”,把握质量管理、公平分配、后期管理“三个关键”的工作思路,从而让更多中低收入家庭享受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成果,让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早圆住房梦。 同时,为确保“双配建”政策顺利实施,秦皇岛市对相关的程序、标准等还进行了重新明确: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返迁安置部分不配建,商业开发部分按10%比例配建,别墅类和规模小的项目收取的异地建设费由各县区政府集中建设。截至目前,秦皇岛市共出让商品住房用地11宗、8.1万平方米,配建两租房1347套,除1宗地块因特殊原因经市政府批准按5%配建外,其余地块配建比例均在10%以上,在下步集中配建中完成欠缺指标;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1宗用地,配建商业及综合服务设施3万平方米,全市综合配建比例为10.28%。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中,涉及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部予以免收。集中建设小区以外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减免土地增值税、营业税等税费112万元,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873万元,承担廉租住房家庭物业管理费、电梯费76.72万元。 |
关键词:秦皇岛,保障性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