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五大区域已完成战略环评
专访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副总工程师任景明: 中国五大区域已完成战略环评 “听说过环境评价(下称‘环评’)的,请举手。”在一家环保NGO“自然大学”组织的公益环保讲座上,任景明环视现场,只有三四个人举起手,再问“战略环境评价”(下称“战略环评”),大家都摇摇头。 这么少的人了解环评和战略环评,国家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副总工程师、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所所长任景明并不感到意外。9月一个周末的午后,他用了近两个小时,耐心地向十几位听众梳理了战略环评在我国的现状、困境和未来, “不管你们在做什么,了解之后对战略环评总是一个很好的宣传。” 战略环评:环评的“升级版” “环境评价首先是一种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是分析、预测决策计划,包括一些具体的开发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减缓或预防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措施的一套方法。”任景明介绍,“当这样的方法和理念上升到制度层面之后,就会变成法律、法规,或行政意义的规范性文件。所以,环境评价包括两层含义,一个是环评方法,一个是环评制度。” 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要申请世界银行和其他国际组织的贷款及援助项目时,被要求先做好环评,否则拿不到贷款和援助——这从侧面推动了我国环评制度的建立。1979年我国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试行)》中就已经纳入环境评价。 为了从根本上注重环境影响、控制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后患,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下称“《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明确要求对土地利用规划,区域、流域、海域开发规划和10类专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011年,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成立了战略环境评价所,副总工程师任景明兼任所长。 “云南安宁炼化项目前期环评公示效果不佳”、“东莞百亿光伏项目或因环评搁浅”……新闻报道中,常能听到公众和媒体要求相关项目公示环评报告的质疑。一些普通人开始了解和关注环评,但多限于与自己利害相关的项目环评。 在环评的基本制度体系内,战略环评被认为是第二代的环境评价,对象主要是战略,包括政府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即PPP——Policy,Plan,Program),其目的是在政策、规划和计划的早期制定阶段,对执行这些政策计划的方案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充分考量,是一项系统化的综合性的程序和过程,它的涉及面与评价范围都要大于项目环评。 任景明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我国开展的战略环评主要是规划环评,同样兼有技术属性和制度属性——前者基于它是能使决策更科学的技术手段,后者表现在它是把对环境的考虑纳入了经济社会综合决策的制度安排。 “战略环评针对的是战略层面,而不是具体项目,目的是在制定战略的阶段,就对执行该政策、规划和计划及其替代方案会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综合考量。”任景明这样解释战略环评的内涵。 |
关键词:环境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