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Ⅳ级预警
根据市气象部门、环保部门研判会商,我市未来2天将出现重度以上污染天气。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自1月3日17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四级(蓝色)预警。 预警期间,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化工、钢铁、水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城区道路增加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当空气质量指数低于200时,四级(蓝色)预警自行解除。 |
关键词:秦皇岛,污染,预警 |
责任编辑:李兴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