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市中院首次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
10月30日上午,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中院及个别基层法院审执结的部分民商事、刑事、执行等各类典型案例,这是该院首次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是加强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又一项新的举措。 据悉,今年以来,市中院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指示,积极实践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主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圆满审执结了大量各类案件,也产生一大批在全市有一定影响力和指导作用的典型案例。 这次新闻发布会公布的6个典型案例是从中院及个别基层法院近期审执结的一系列案例中精选出来的,涵盖了劳动争议、环境污染、财产损害赔偿、机动车未交交强险交通事故纠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等,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同时注重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市中院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从法院角度看,能够集中展示全市法院在审执案件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果;从社会的角度看,对社会行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有利于引导社会公众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履行法定义务,规范相关领域、行业的活动,促进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以生动的典型案例宣传、弘扬法治精神,使尊法守法成为社会各界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共同推进法治秦皇岛建设。此外,这些案例是新形势下发生的新类型案件,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公布这些案例对于全民普法、警示教育公民学法、守法有一定推动作用。 (祖迪 通讯员 李烨) |
关键词:法院,典型案例,新举措,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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