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33人因违法野外用火被行拘
4月4日,记者从市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了解到,3月30日至4月4日,全市各县区累计发现违法野外用火33起,33人被行政拘留。 据市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数据显示,3月30日,全市发现违法野外用火3起,分别是青龙满族自治县官场乡石门子村村民刘仓、马圈子镇张杖子村村民徐立娟和青龙镇大营子村村民宋凯祥,因违法野外用火,分别被县森林公安局行政拘留10天、10天和5天。 3月31日,全市发现违法野外用火3起,分别是青龙平方子乡于杖子村村民张春侠、干沟乡北胡哈村村民马桂芳和祖山镇陆杖子村村民王福廷,因违法野外用火,皆被县森林公安局行政拘留10天。 4月1日,全市发现违法野外用火5起,分别是青龙祖山镇三岔村村民贾宝清、祖山镇三岔村村民贾宝元、安子岭乡榆树林子村村民李岳文、木头凳镇谢庄村村民刘军和马圈子镇头道河子村村民贾海东,因违法野外用火,分别被县森林公安局行政拘留10天、10天、10天、6天和10天。 4月2日,全市发现违法野外用火6起,分别是青龙大巫岚镇罗杖子村村民王作军、大巫岚镇干河子村村民李荣延、大巫岚镇罗杖子村村民王中华、大石岭乡山南村村民周宝桂、干沟乡干沟村村民林玉敏和马圈子镇拉拉岭村村民马德林,因违法野外用火,分别被县森林公安局行政拘留5天、5天、5天、10天、10天和5天。 4月3日,全市发现违法野外用火10起,分别是青龙大石岭乡大石岭村村民赵素青、大石岭乡大石岭村村民孙敬礼、茨榆山乡茨榆山村村民邸永、大巫岚镇和平庄村村民张素梅、隔河头镇大森店村村民鲍承辉、大巫岚镇窑上村村民杨阿莲、大巫岚镇窑上村村民张书莲、大巫岚镇窑上村村民杨贺波、大石岭乡小岭西村村民李凤学和大巫岚镇秦木沟村村民党国锋,因违法野外用火,分别被县森林公安局行政拘留5天、5天、5天、5天、10天、5天、5天、5天、5天和5天。 4月4日,全市发现违法野外用火6起,分别是青龙祖山镇三间房村村民郝桂学、茨榆山乡鲁杖子村村民刘祥、茨榆山乡尖山子村村民陈宝华、茨榆山乡尖山子村村民陈友、茨榆山乡尖山子村村民许江、马圈子镇二道杖子村村民杨玉英,因违法野外用火,分别被县森林公安局行政拘留7天、5天、5天、5天、5天和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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