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启动
4月12日,全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市职改办组织各县区职改办和市、县区教育部门相关人员收看了会议。会议明确了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 会议提出,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这意味着今后中小学教师也可以评正高职称;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会议明确,今年4-7月,组织开展人员过渡和岗位聘用工作。人员过渡后,本单位有空岗的中小学都要将取得资格的人员聘用到相应岗位;本单位没有空岗,但待聘人数不超过岗位设置数额20%的,可将待聘人员聘用到相应岗位的最低等级;待聘人员较多的单位,鼓励通过人事关系的调转聘用,实现城市学校教师向农村一线或薄弱学校流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
关键词: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师职务制度 |
责任编辑:李兴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