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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适时修订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量化办法

长城网 作者:秦皇岛政府网 2016-08-31 09: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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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审计新常态,昌黎县委、县政府经过认真研究论证,重新修改出台了《昌黎县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量化办法(试行)》,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更系统,评价指标更具体、更全面。新的评价办法主要突出了以下四方面内容。

  确立了审计评价的基本原则。即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突出重点、审评一致原则;定量打分与定性评分相结合原则;分类定责与分块(分段)评价相匹配、综合得分与综合评价相匹配原则。

  规范了审计评价的内容范围。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和经济决策情况、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情况、债务管理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关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廉洁自律及廉政建设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等共计10个方面。

  规定了审计评价指标的分值权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采取百分制评价方法。根据评价内容设定评价指标和分值权重,总分为100分。审计评价结果按照得分多少分为四个档次:90分以上的为优秀,75分至90分(不含90分)的为称职,60分至75分(不含75分)的为基本称职,未达到60分的为不称职。

  划分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界定。规定本人直接、伙同他人以及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失职、渎职行为;由于违反制度规定、决策失误、监管不力等,导致所在单位出现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等严重后果的行为领导干部均需承担直接责任;对其直接分管的工作,除直接责任外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需承担主管责任。

关键词:昌黎,经济责任,审计,量化

责任编辑:李兴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