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首批“小广告”发布者被停机
自海港区12月9日发布《关于暂停“小广告”发布者通信号码服务的通告》后,各镇、街道、园区及时对各自辖区发现的非法“小广告”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并填写《查处非法小广告证据材料登记表》,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文明监督执法中队。截至目前,文明监督执法中队已收到非法小广告张贴涂写照片证据材料76份,已有2起接受处罚,8起停机。 据了解,文明监督执法中队收到《查处非法小广告证据材料登记表》后,根据表内所登记电话与使用人取得联系,进一步取证确认其违法行为。经对录音(录像)证据进行整理,填写《查处非法小广告录音(录像)证据登记表》,该表与录音(录像)证据保存于文明监督执法中队,期满2年后销毁。文明监督执法中队经核实确认“非法小广告电话号码”及其承担业务与小广告发布内容一致的,将“非法小广告电话号码”列入《非法小广告通信号码暂停服务登记表》。文明监督执法中队将根据《非法小广告通信号码暂停服务登记表》,拟写《非法小广告通信号码暂停意见书》,经审核同意后,交相关电信运营商,并告知被停机当事人。 “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接受行政处罚的以及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其使用的通信号码并非‘非法小广告’使用的通信号码或者确有其他不应当列入暂停通信服务理由的,我们予以确认后将会撤销暂停通信服务。”文明监督执法中队张彤介绍说:“目前,在责令清除的同时,对具体行为实施者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组织者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内容涉及伪造证件、印章、票据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我们也将定时向社会公布非法小广告暂停和撤销暂停情况。” (记者 于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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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兴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