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下设1办19组,成立7个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组,形成党政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全面开展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建筑施工扬尘、城区道路扬尘、公路扬尘、机动车尾气、散煤燃烧六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对燃煤锅炉、不达标车辆、露天矿山等全面推进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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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场铁腕重拳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在青龙上下再次打响,青龙老百姓也切实地感受到县委、县政府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力举措和坚定信心。
党政齐抓共管
为切实加强青龙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和协调,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县委县政府学习借鉴邯郸市磁县先进经验,对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调整,由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任组长,下设1办19组,由各行业主管县长亲自负责、亲自督导、亲自调度。
同步制发《关于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综合协调机制的通知》、《2018年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月行动方案》,成立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联合执法工作队和露天烧烤及餐饮油烟集中治理工作组等7个工作组,针对青龙县露天烧烤、餐饮油烟、建筑施工扬尘、城区道路扬尘、公路扬尘、机动车尾气、散煤燃烧等方面,开展攻坚行动,采取行业牵头、精准施策、联合执法、高限处罚等措施,强力执法、精准治污,全力改善城区空气质量。
开展集中攻坚
按照《2018年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月行动方案》要求,青龙县于7月20日全面开展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建筑施工扬尘、城区道路扬尘、公路扬尘、机动车尾气、散煤燃烧六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攻坚月行动开展以来——
共检查县城建成区内小型餐饮55家、规模型餐饮企业228家,责令130家餐饮企业限期整改,停业整顿规模型餐饮企业8家,对3家规模型餐饮企业下达罚款通知书;
全面排查、摸清经营性小作坊底数,对证照不全的使用散煤经营户坚决予以取缔,共检查小豆腐坊15家,下达责令停业通知书15份;
组织开展机动车尾气集中治理攻坚行动,累计投入警力160余人次,查获大货车闯禁行11辆,查获大货车超限超载交通违法行为6起;
组织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集中治理,对县城7家施工工地现场进行了扬尘治理督导检查,责令存在问题的施工项目部立即整改到位;
加强道路洒水频次,组织3辆洒水车对县城主干道进行洒水,每条街道每天洒水不低于3次;
加大公路清扫力度,采取机械化清扫、增加清扫次数等措施,对遗漏垃圾实行科学处理,共清扫路面126公里、洒水27吨、洒水里程186公里,出动人工186人次,清理垃圾20.8吨。
经全力攻坚,青龙县2018年7月1日至21日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47,同比下降15.7%;PM2.5浓度为66.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9%。
全面推进整治
青龙县积极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燃煤锅炉拆除取缔任务,起草了《2018年燃煤锅炉改造提升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对淘汰任务确定的158台锅炉进行挂账督办,逐一登记,建立清单,明确替代方式,逐一落实责任人,目前,已经淘汰燃煤锅炉78台;
加强工业源VOCs日常监管和综合管控,完成4家企业VOCs治理设施安装工作;
深入整治不达标车辆,今年以来,先后劝返过境大型车辆217辆,处罚大货车闯禁行315辆,处罚密闭装置不全道路遗撒715辆次;
同时,进一步加强露天矿山集中整治和矿山迹地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记者 祖迪 通讯员 张艳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