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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召开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政策解读发布会

来源: 河北共产党员网  作者:丁景东
2019-04-06 12: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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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月24日,秦皇岛市印发《秦皇岛市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下称《三年行动计划》)。4月4日,秦皇岛市环境生态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行动计划》相关政策。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丁景东 摄

  会上,秦皇岛市环境生态局副局长王宗赢介绍了《三年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指导思想、重点解决的问题和亮点。

  《三年行动计划》确定了2018年-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要求突出抓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严格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强化涉重金属污染整治,提高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全面加强危险废物安全监管,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

  《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重点区域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控制,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全市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取得明显成效,建立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土壤污染治理体系。具体指标:2018年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阶段性工作,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砷污染物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99.9%,其他四种重点重金属排放量不高于2013年排放量。目前此目标已完成。2019年全面摸清农用地污染面积、分布及其污染程度,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昌黎县、卢龙县等产粮大县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并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2020年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立耕地质量分类清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任务,共分为推进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强化涉重金属污染整治、提高固体废物管理水平等六部分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推进土壤环境状况调查。抓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9年底前,全面查明农用地污染面积、分布及其污染程度。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划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将耕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对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或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2020年,在优先保护类耕地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实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用地限批、环评限批等措施。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年度计划和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到2020年,完成省下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和治理与修复目标任务。

  (三)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市、县(区)政府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要根据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土壤环境质量评估结果、负面清单,合理确定污染地块的土地用途。不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减量使用化肥农药,2020年,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全市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田残膜“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逾期完不成的一律依法取缔。

  (五)强化涉重金属污染整治。实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完成全市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量减排任务。组织开展重金属重点行业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促相关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严控涉重金属行业新增产能,禁止向涉重金属相关行业落后产能和产能过剩行业供应土地。

  (六)提高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整治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以及脱硫、脱硝、除尘等产生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区域共建共享焚烧处理设施。组织危险废物环境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理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年行动计划》的亮点:一是压实了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责任。明确了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负总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土壤污染防治职责,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严格落实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等制度,工业企业和其他污染物排放者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各县(区)评估和考核结果将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以及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加大了土壤污染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聚焦土壤污染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开展生态环境、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间以及跨区域间的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废水、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非法转运及处置危险废物、走私进口洋垃圾、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典型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强化了宣传教育要求。要求制定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宣传土壤环境保护有关科学知识和法规政策,提高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加大有奖举报力度,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来信来访、网络平台、微信平台等途径,积极监督和举报环境违法企业和行为。(记者丁景东)

关键词:净土保卫战,政策解读责任编辑:李兴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