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领取拖欠工资的现场。通讯员 供图
近日,北戴河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成功处理一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治欠薪进行时”专栏留言的欠薪投诉案件。
4月29日上午,在人社局一楼大厅,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项目总包负责人和分包商向8名农民工支付了43170元的工资,工人们拿到拖欠已久的工资,不住地表示感谢。
吴海利等8名农民工曾在北戴河区一家培训中心从事装修工作,多次催要一直未收到被拖欠的4万余元工资。近期,他们通过人社部“根治欠薪进行时”专栏进行留言,监察大队接手案件后,即刻启动疫情期间欠薪应急处理预案,迅速介入调查。
工程层层分包,劳动保障监察员首先通过工程总包找到一级分包商,因为分包商在山东老家,受疫情影响,他未能回到北戴河翻找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为尽快帮工人拿到工资,他们与多名工人交谈,多方寻找线索,找到了二级分包商,又通过二级分包商找到终端商,终于弄清欠薪原由,原来是终端商私自挪用钱款治病,造成工人不能拿到劳动报酬。
后经劳动保障监察员与项目总包负责人和终端商多次沟通协调,经过不懈努力,由项目总包和分包商共同支付工资,问题得以解决。
据悉,今年以来,北戴河区人社局已处理9起农民工欠薪投诉案件,涉及农民工18人,涉案金额11万元。
相关法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对外承揽建设工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单位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