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形成保护生态环境工作合力。近日,昌黎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滦河生态环境治理问题召开加强协作配合工作座谈会。
滦河是冀东地区的母亲河,流经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化率不断上升,但是生态环境随之持续恶化,占用河道修建违法建筑、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屡见不鲜。滦河作为滦南县与昌黎县界河,为防交接流域内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弱化、缺位,维护区域生态环境,昌黎县院与滦南县院一致认为要加强沟通,互相借力,形成合力,以更加积极有为的姿态开展滦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
昌黎县院与滦南县院就滦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开展的相关工作分别进行了介绍。两院共同探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相关经验,对两院掌握的相关案件线索进行分析,交换意见。
张会英检察长表示,该院首次针对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联合协作办案,意义重大。昌黎县院与滦南县院地域联系紧密,是相邻单位,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双方沟通联系,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共同促进,形成合力。经过两院共同商讨,确定了昌黎县院与滦南县院联合开展滦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的下一步工作:首先,尽快建立一个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案件线索实时共享、移交;其次,通过会签文件形式,将两院协作配合的程序、措施固定下来,形成一整套较为规范、完善的运行体系。
此次会议的召开,增进了昌黎县院与滦南县院的工作默契,密切了双方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的协同配合,为共同打击破坏滦河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提供了基础保障。(记者 祖迪 通讯员 杨咏钦 刘宗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