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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法院确保司法审判政治法律社会“三效统一”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祖迪
2020-04-25 11: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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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法院确保司法审判政治法律社会“三效统一”新闻发布会现场。祖迪摄

  长城网秦皇岛讯(记者祖迪)4月24日上午10点,秦皇岛法院确保司法审判政治法律社会“三效统一”新闻发布会举办,全程实录如下。

  秦皇岛市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新闻发言人甘军: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非常欢迎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光临秦皇岛市法院,参加这次秦皇岛市法院确保司法审判政治、法律、社会效果三效统一,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新闻发布会。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有:市法院党组书记、胡华军院长,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敬松同志。我是市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新闻发言人。

  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河北日报、河北电视台、新华网、中国新闻网、网易新闻网、长城网、燕赵都市报、秦皇岛日报、秦皇岛晚报、秦皇岛电视台、秦皇岛广播电台等十多家媒体。另外,本次新闻发布会同时采用了定点线上直播的方式,新华社、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河北法制报等媒体记者通过线上方式参加新闻发布会。

  此次发布会是2020年决战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我院召开的第一场新闻发布活动。感谢大家在疫情期间不辞辛劳到我院进行宣传报道。

  在抗击疫情阻击战,我院积极参与全市疫情防护,正月初五在这个会议室市法院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之后,市法院近百名干部党员(占机关干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积极响应号召,组成12支党员自愿服务队深入社区支持联防联控,参加联防干警认真履职,还先后两次查获传销团伙。疫情防控期间,我院积极推进网上办案,隔空审理,利用网络审理了一批案件,探索总结了网上审执工作开展的一些有益有效的经验做法;同时,我们还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抗疫的顺利进行。同时,积极融入党和政府决策的大局,积极探索推动司法服务、保障抗击疫情和有序复工复产的新路径,先后出台了《服务保障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助推复工复产十条措施》《关于深入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为“三创四建”活动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制定实施《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全市法院涉民间借贷案件虚假诉讼集中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在法院内部我们还开展了开展了“争创一流业绩年”“作风建设提质年”活动等活动,致力于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近年来,我们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司法审判中确保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十条措施》。

  下面有李敬松专委简要解读《十条措施》。

  秦皇岛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敬松: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我院党组坚持“讲政治、勇担当、抓落实、促发展”工作导向,紧紧扭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力促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出台实施《关于在司法审判中确保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强化党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政治引领,以审判实战促队伍能力提升,更好地发挥司法审判服务保障大局的作用。

  《十条措施》强调,司法审判要确保良好政治效果。始终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原则、最大优势,确保办案的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始终与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合声合拍、同频共振,依法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同时,要确保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严守法律底线,捍卫法律严肃性统一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兼顾天理国法人情,获取社会公众普遍认同;深度化解矛盾,力求案结事了人和;尽可能降低诉讼成本,及早弥合恢复被损坏的社会关系和经济秩序。

  《十条措施》要求,在司法审判必须防止五种偏差:片面适用法律,机械套用法律条文或随意作出违反立法原意的推定或解释;僵化刻板地理解适用法律,单纯从个案所涉及的法律层面来处理,而忽略案件在整个社会层面的影响;放弃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深入分析和整体把握,过分追求细枝末节;空转诉讼程序或无故拖延诉讼,徒增讼累和成本;曲解或滥用“政治效果”、“社会效果”,迫于信访维稳、社会舆论或某个群体的压力,不惜以悖离法治原则、牺牲法的最基本价值目标为代价,获取暂时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利益。

  《十条措施》重申,坚持完善党对司法审判的绝对领导工作机制。坚持重大案件向党委政府及上级法院报告通报制度,紧紧依靠 “党委统揽、政府主导”的政治优势解决疑难复杂案件。法院党组在司法审判中要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对影响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案件,及时研究依法处理的原则、措施和意见。

  《十条措施》提出,把握“三个结合”,注重办案策略。坚持被动司法与能动司法相结合,最大程度追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一致;坚持立、审、执、破相结合;坚持防、调、判相结合,强化诉源治理,推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讲求司法方式方法,找到法律与民意的最佳契合点,力求法理情的交融平衡;同时防止受到非理性群体“舆论审判”的误导,确保依法独立裁判。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因裁判或执行不当产生“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现象。

  《十条措施》强调,延伸司法审判的服务职能,通过办案及时发现研判经济管理和社会治理中存在的矛盾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善于运用司法建议等非强制法治化手段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助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条措施》要求,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和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不断拓宽人民群众监督司法的渠道和方式;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正确处理充分放权和有效监督的关系,强化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监管,有效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对重大案件的把关和审判指导作用;严格执行法官惩戒问责制度。

  《十条措施》重申,建设过硬队伍,全面提升法官司法能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广大法官“忠诚、干净、担当”,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政治理论与审判业务学习相结合、落实司法责任制与强化监督指导相结合、党员志愿活动与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党建考评考核与审判质效考核相结合。要围绕实战、实用、实效导向,通过岗位练兵、集中研讨、专业授课、监督指导等方式,教育引导法官知大局、识大体、懂大势,增强服务保障大局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下面请胡华军院长阐述市法院出台《十条措施》的背景、目的和意义,阐述他对“三效统一”的理解,并简要讲述近年来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一些“三效统一”的典型案例。

  秦皇岛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华军:

  市中院出台《在司法审判中确保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十条措施》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制度的有益探索,符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完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大战略部署。

  (一)三效统一是提升人民法院审执质效、司法公信力和解决审判执行工作突出问题的治本之策。新时代对人民法院和对人民法官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司法产品供给质量的标准越来越严,对司法公信力、对公平正义的期待越来越高。而现实是,机械适用法律、关门审案办案、孤立理解条文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不佳;有的法官漠不关心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政治站位不高,办案中不善于进行政治考量,缺乏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有的判决背离党和人民期待;有的执纪不严、作风不硬,不能善意积极合理全面地推进程序,导致程序空转,增加群众诉累,没有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司法审判中做到三效统一,就是在回应新时代的需要,就是要从供给侧提高司法产品的质量,解决当前法院的突出问题。

  (二)三效统一是人民法院落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最佳结合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制度最突出的特征就是坚持政治性、人民性和法治性的有机统一,在司法实践中就是落实三效统一。人民法院坚持党的领导,就是坚持司法的政治性,讲政治效果就是在执法办案中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说到底就是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就是坚持司法审判的人民性,就是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实现便民为民利民,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坚持依法治国就是坚持审判的法治性,在执法办案中落实法治精神、法治原则,落实法律的具体制度。坚持法治,要练就铁面无私、刚正不阿的“包公胆”。坚持讲政治,要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的坚定捍卫者,做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坚定落实者。

  (三)做到“三效统一”就能有效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大局稳定,充分维护人民的权益,使合法权益受到平等的、充分的保护,违法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惩治,无辜的受害人能够获得应有的救济,促进和保障司法公正,真正实现司法为民,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市两级法院将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清中院出台“十条措施”的重大意义,融入司法审判实践中,切实体现在服务保障大局上,用审判质效来检验,让党委和人民来评判。

  秦皇岛市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新闻发言人甘军: 

  大家如果有兴趣对我们这次活动进行更加深入的报道,请与我院宣传处联系,我们一定全力配合。谢谢!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再会。

关键词:发布会,法院责任编辑:杨利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