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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2020年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祖迪
2020-09-18 15: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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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2020年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记者 祖迪 摄

长城网讯(记者 祖迪)9月17日下午3时,秦皇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全市2020年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秦皇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张建军: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非常欢迎各位记者朋友的到来,很高兴邀请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队长李远为大家介绍秦皇岛市2020年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队长李远: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欢迎大家前来参加《2020年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为持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今年以来,我局聚焦主责主业,整合调度全市执法力量,围绕重点行业企业和重要区域领域,先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碧水2020”、VOCS高值区域、危险废物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创新执法方式,建立精准执法体系,制定业务能力提升方案,加强人员管理和执法效能考核,聘请行业专家对钢铁、水泥、铸造、玻璃、造纸等61家排污大户进行“解剖式”调研,在《精准减排管控方案》的基础上,逐个制定《精准减排执法手册》,让执法人员有据可查;邀请行业专家对全市284名执法人员集中授课,开展教学式执法、交叉式执法和预防性执法,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全市累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85万人次,检查企业(点位)7826个,整治各类问题2211个,不断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确保了全市的生态环境安全。同时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截至9月16日,市县两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共立案477件,下达处罚决定书392份,共处罚款1749.6万元,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今天在这里,我向记者朋友们介绍几个典型案例,也希望社会各界多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监督举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让污染企业无所遁形,让违法者受到法律严惩,共同保卫我们的美丽家园。

一、秦皇岛市蓝图水泥有限公司料堆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

2020年4月20日,市环境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秦皇岛市蓝图水泥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检查发现厂区南侧混合材料库旁有约100吨水泥熟料露天堆存,未采取任何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立案处罚。

二、青龙满族自治县德龙铸业开发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案

2020年7月17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转炉兑铁水过程中烟尘未能全部收集,有明显的可见尘排放;连铸机在浇铸过程中,车间大门敞开,烟气有明显无组织排放现象。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立案处罚。

三、秦皇岛富海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案

2020年4月3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吸塑机产生有机废气,废气处理设施未使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立案处罚。

四、昌黎县兴民伟业建筑设备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焊接烟气等气态污染物的排放案

2020年5月8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县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焊接车间工人焊接时产生的烟气未能完全收集,有部分烟气外逸。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县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立案处罚。

五、秦皇岛市科瑞尔树脂有限公司挥发性刺激性有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案

2020年6月8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海港区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贮存不饱和聚酯树脂部分空桶未进行加盖封口保持密闭,产生挥发性刺激性有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危险废物贮存间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不规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立案处罚。

六、秦皇岛市信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抚宁建筑材料分公司涉嫌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案

2020年7月21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抚宁区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入料口处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厂房密闭不严。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立案处罚。

秦皇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张建军:

接下来是我们的答记者问环节,记者朋友如有问题可举手示意。

1.记者:我市生态环境执法领域改革已完成,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挂牌成立,各分局实行局队合一,加强了执法力量,请问当前开展了哪些执法专项行动?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队长李远: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已于今年5月26日挂牌成立,有利于统一调度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力量。目前开展了以下专项执法行动。“碧水2020”、工业废水、扬尘污染防治、排查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及检查验收、旅游旺季环境质量保障执法、海港区重点区域污染源排查整治、北戴河区执法检查、挥发性有机物、建筑施工扬尘、土壤污染防治、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业废料废液、污染源自动监控、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等专项行动。目前正在研究制定今年秋冬季大气、水、土等保障执法方案。

当前我们正结合新固废法的施行,按照省厅要求,深刻汲取邢台市非法倾倒强酸废液污染环境案件教训,持续组织开展《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这个行动预计到月底结束。

虽然我市环境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距离省市工作标准还有差距,也有一些不足,如随着环保工作任务越来越重,现场执法人员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不足的短板突出;还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生态环境监管触角还比较少,网格化管理体系作用发挥不够,工作合力不足;生态环境执法装备水平不高,科技执法、智慧执法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在以后的工作中予以解决。

2.记者:针对当前我市的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下步有何工作打算?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队长李远:

下步,我局将进一步查找工作不足,制定针对性举措,补齐短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力做好各项工作,积极为明年环境质量保障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继续在精准管控上下功夫。继续深入“煤企车尘港”五源同治,重点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农村散煤清零和集中供热锅炉替代工作;开展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和精准管控;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不断推进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治理,严格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加强施工工地、裸露地面扬尘污染治理,提高城市道路保洁水平;提高港口污染综合治理水平,降低散货扬尘污染,严控船舶燃油品质。完善跨市域范围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强化联防联控。发挥大气综合指挥调度工作机制,分区域、分时段提出管控措施,指导各县区精准管控,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是在水质保障措施上要成效。尽早谋划推进38项重点治理工程,全力争取省厅资金支持,为今年第四季度乃至“十四五”河流水质提升做好工程保障。加强加快应急物资储备库规范化建设,建立应急处理处置库建设标准,完善物资储备目录,努力打造样板、树立标杆;开展应急队伍能力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环境质量保障指挥平台开发建设,不断增强精准指挥和科学决策能力水平。

三是在环境执法上求突破。开展执法能力建设,定期对执法效能考核,严格落实奖惩;加强无人机、分表记电、自动监控等科技执法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实行测管同步,为环境执法提供法律支撑。强化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健全完善联席会商、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协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借助媒体网络和信息公开,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秦皇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张建军:

提问就到这里,感谢大家的关注,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

关键词:环境执法,行政处罚,发布会责任编辑:杨利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