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市检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日前,秦皇岛市专门下发通知,对全市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范围为市县两级党政机关。检查内容为2013年预算中由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及其他来源资金安排的与“三公”经费相关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检查内容包括单位预算中正常公用经费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是否存在支出与本部门业务工作无关的出国(境)考察或者培训;单位预算中专项项目资金安排的出国(境)考察或者培训项目,是否符合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是否为单位年初预算安排的出访项目;出国(境)团组(人员)是否履行经费来源、费用预算、外汇额度及费用核销等审批程序;有无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国(境)考察或培训,接受或变相向下级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地方资助、摊派和转嫁费用等行为;是否存在向其他经济分类科目中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有无核销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发生的费用及虚假费用单据,是否存在用公款报销违反规定持因私证件出国(境)的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检查内容包括公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支出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是否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公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经费;是否在专项项目经费中超预算列支和在其他经济分类科目中列支公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车购置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是否存在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的行为。公务接待经费检查内容包括正常公用经费中的公务接待经费是否超标准列支;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是否建立和履行了内部审批制度;是否存在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用开支;是否存在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是否存在公款相互请吃、公款高消费娱乐、公款旅游及公款送礼行为;公务接待是否在定点饭店进行,相关费用是否超标准列支。 对在重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视情节和性质不同,进行公开曝光或内部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追究行政责任。 |
关键词:三公经费,专项检查,秦皇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