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习、总结为基础,以自省、纳言为抓手,全方位提升规范司法行为的深入性。山海关检察院反贪部门规范司法行为,以“五举措”点亮工作“五化”创新,扎实推进司法行为规范性建设。
该院反贪部门通过落实规范、自省、纳言、吸收和归纳五项举措,实现办案“流水”化、“排非”常规化、指导定期化、学习多面化和总结日常化,不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朝着深层次迈进。该院反贪部门以统一软件为基石,制作标准文书和规范笔录,建立“样版文书”和“四关把控”制度,严格控制好案件流程关、预审关、公诉关和评查关,及时查漏补缺,形成办案“流水”化的规范局面;树立严肃的非法证据排除理念,通过践行对案件程序与实体审查、重视初查和同录、转变执法办案理念,坚决排除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等自省举措,将“排非”常规化;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等社会监督群体和上级业务部门请教、纳言,使指导定期化,让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主动学习、善于学习,多面化学习规范司法行为先进举措,努力打造一支规范化的职务犯罪侦查“利刃”;以总结所查办的案件为基础,认真分析自身存在的执法不规范之处,以日常工作点滴为“素材”,善于发现工作中的“闪光点”,创新司法行为新模式,提高反贪工作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据悉,该院反贪部门提出以“五举措”规范司法行为点亮工作“五化”创新以来,反贪部门司法行为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先后对在办和已办的10余件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审查整改,发现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10余处,极大地提高了反贪部门预防不规范司法行为的能力,对规范职务犯罪侦查活动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王童童 王雅辉 刘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