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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关检察院完善“犯罪构成”笔录 推进司法公信力

http://qhd.hebei.com.cn/shanhaiguan/ 2017-02-15 14:13 山海关新闻网

图片来自网络。(图片内容与本文无关)

  “你讲一下,在担任该局局长期间,你利用职务便利为王某仁承揽工程的过程。”在审讯室里,检察人员围绕职务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向犯罪嫌疑人展开讯问。“2013年,我为王某仁承揽了两个工程,分别是……”犯罪嫌疑人如实向检察人员供述所涉嫌的犯罪事实,检察人员不时地向犯罪嫌疑人就犯罪构成的关键环节补充发问。这是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检察院审讯职务犯罪嫌疑人的一幕。

  据介绍,“犯罪构成”笔录是指在职务犯罪侦查讯问中,要紧紧围绕所涉嫌犯罪的构成要件对犯罪嫌疑人展开讯问,犯罪事实与罪名构成要件相吻合。

  山海关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发现,办案人对涉嫌犯罪事实的讯问比较到位,但往往对犯罪构成要件考虑的并不周全。因此,该院在职务犯罪审讯中,除常规讯问外,就“犯罪构成”重点形成单独的侦查笔录,突出“犯罪构成”在侦查中的重要地位。与此同时,该院紧紧围绕所涉嫌罪名的构成要件,专门为“犯罪构成”笔录制作讯问提纲。以常见的受贿犯罪为例,“犯罪构成”笔录讯问提纲包括主体身份、职务便利、主观故意、犯罪事实和犯罪情节等9大项内容,9大项又分为职务职级、谋取利益、财物特征和犯意联络等60余小项。通过层层递进,紧紧围绕犯罪构成要件展开讯问工作,形成扎实稳固的“犯罪构成”笔录。

  “犯罪构成”笔录一方面有助于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梳理证据链条,发现证据不足和存在瑕疵之处,完善证据链条;另一方面有利于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方便查阅涉嫌犯罪事实。

  据悉,该院通过对“犯罪构成”笔录予以不断完善,先后对20余起职务犯罪案件适用“犯罪构成”笔录,补充证据链条3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侦查效果。(记者 祖迪 通讯员 刘高飞)

关键词:职务犯罪,检察院,笔录

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李兴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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