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有效预防社区矫正人员违法犯罪现象发生。2月28日,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司法局各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
本次教育活动旨在传达上级《关于秦皇岛市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监管规定(试行)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通过《河北法制报》刊登的“承德两名社矫人员被执行监禁刑罚”的案例,再次强调社区矫正工作相关规定,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必须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定位手机随身携带且24小时开机,保证人机合一,严格执行每月两个8小时的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及外出请、销假等制度。
此次集中教育学习,有效起到了警示作用,端正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态度,他们纷纷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