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手机终端进行备忘提醒。王志鹏 摄
长城网秦皇岛7月19日讯(记者 祖迪 通讯员 刘高飞 王志鹏)“滴滴滴……”一阵闹铃提醒音从手机终端传来。检察官小刘迅速翻看了提醒内容:“明天是报请逮捕的最后一天,要于今天下班前,准备好报请逮捕的相关证据材料。”
原来,这是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检察院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在进行备忘工作,给案件“提个醒儿”,有利于推进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据了解,该院所建立的案件备忘录包括侦查备忘和内勤备忘两大主体部分,包括调取证据、法律程序、证据归置和案卷存放等20余处办案中须备忘的环节。备忘录以电子文档为主要表现形式,辅以电脑、手机等常用工具的提醒功能,形成覆盖案件所有环节的备忘录制度体系。为着重增强案件备忘录实践操作性,该院将侦查备忘录以制度的形式加以强化,制定《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案件备忘录几点注意事项》,从案件侦查和案件管理等角度对办案备忘工作予以明确,增强办案人员的规范意识。
据悉,在2017年上半年,该院充分利用备忘录“提个醒儿”功能,对办理的10余件职务犯罪案件“提醒”几十余次,所办案件无一超期办案、无一证据丢失、无一文书错误、无一事实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