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为民警送锦旗。通讯员 供图
《秦皇岛市养犬管理办法》自去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秦皇岛市公安机关会同农业部门陆续开展了宣传教育、收容清理流浪犬和犬只免疫、植入电子标识、登记办证以及查处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等相关工作,很多养犬人的“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意识明显提升,遛犬束犬链、随身携带清除犬只便溺工具的现象逐渐增多,社会各界对养犬管理工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群众电话咨询办理养犬登记的络绎不绝,涉及养犬管理的投诉正在逐渐减少,养犬管理工作初见成效。近日,北戴河新区分局养犬管理机构秉承“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采用“柔性”执法的方式,妥善处置一起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得到了养犬人的理性配合,赢得了辖区居民的广泛赞誉,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18年1月8日,北戴河新区分局养犬管理机构民警带队在辖区开展养犬管理工作时,发现蓝色海岸小区附近路边有三条未束犬链且无人看管的无主犬。出于严谨负责的态度,为防止出现犬只伤人事件,副大队长田振华带领辅警及时将三只无主犬进行了控制,先行收容于犬笼内。根据犬只品种、毛色等基本特征并结合工作经验判断,该三只犬很可能是养犬人疏于看管走失的犬只。随后,民警开始对周边小区进行走访调查。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走访,民警终于找到了三只犬的主人。经询问得知,张女士今年66岁,籍贯北京市。民警首先向张女士宣传讲解了《办法》相关条款和内容,明确告知张女士,在南戴河这类重点管理区域每户只限养一只犬,且要为犬只开展狂犬病强制免疫、植入电子标识、办理《养犬免疫登记证》,方可饲养犬只;对于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送交给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其他个人、单位饲养,或者放弃饲养并送交犬只留检所。张女士得知要将超过限养数量的二只犬送往位于山海关的临时犬只留检场所进行代为管理后,担心犬只不能被妥善照顾,心存疑虑、很不配合。
在田振华副大队长的耐心劝说下,张女士才勉强同意将多余犬两只送给他人。没多久,其中一只犬被她送给保安员卢王庄村赵某进行收养;张女士同时承诺,在一个星期内按照规定将另外一只叫“大旺”的母狗也送给他人收养。
可没过几天,赵某突然告知张女士,因自己管理不善,收养的那只犬不慎丢失。张女士焦急万分,急于寻找丢失的犬只。因不熟悉本地情况和年龄较大等问题,自己一人去寻找比较困难,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张女士拨打了田振华副大队长的电话,向其讲明了情况。田振华副大队长在电话中听出了到张女士急迫和无助的心情,利用休息时间开着自己的私家车接上了张女士,一起到北戴河区卢王庄村寻找丢失的犬只。联系当地的村干部、走访群众、通过村民大喇叭广播……虽然尝试多种努力,最终还是没能找回。原以为爱犬送人,可以经常看望比较安全,可没想到丢了,让张女士既伤心又后悔。但田振华副大队长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执法为民的精神却感动了张女士。张女士详细了问了一些关于山海关临时犬只留检场所的情况。田振华副大队长队长把手机里关于留检所的一些图片和小视频以及管理规定出示给张女士并进行了详细介绍,张女士立即决定将承诺送人的小母狗大旺”送到留检所饲养。
2018年1月29日,张女士来到北戴河新区分局养犬管理机构办理《养犬免疫登记证》,告知民警:因小母狗“大旺”马上就要生产,想把“大旺”从临时犬只留检场所接回,与现在饲养的小公狗互换。田振华副大队长见张女士因思狗心切,精神憔悴,不停地对张女士进行劝解和安慰。考虑到张女士的精神状态和身体健康,田振华副大队长当天中午放弃休息时间,和辅警一同前往留检所办理手续将小母狗大旺领回。张女士看到大旺毛色、精神状态和体态比自己饲养的时候更佳,彻底放下心来,坦言只是担心大旺不被好好照顾,去向不明,所以提出申请想看看大旺,看到大旺精神奕奕,体态健康,自己也能解开心结,放心的让留检所收养大旺。张女士对田振华副大队长和工作人员不辞辛苦、毫无怨言、充满耐心的便民利民之举感动不已。
2018年2月2日,为了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张女士专门制作了一面锦旗,上书“严格执法,细致工作,警民共建,亲如一家”,亲自送到了北戴河新区分局养犬管理民警的办公室,对田振华副大队长和辅警认真践行“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宗旨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张女士说:“以前在我的头脑里,一直认为管理犬只的民警抓了狗就处理掉、打死吃狗肉。这回我亲身经历了你们不但没有这样做,而是依法管理犬只,爱护犬只,真心为我们养犬的人着想,让我很感动,很佩服!我信任你们,愿意配合你们工作!”(通讯员 李长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