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遇上工作日志会擦出什么样的火花?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给出了一个别样的答案。
据了解,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以手机移动办公平台为媒介,充分运用“互联网+”的创新思维,将工作日志“嫁接”到手机移动办公平台上,打造出集工作日志管理、日常考勤、公文发布、内部互动和法规查询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互联网+”工作新模式。
“互联网+工作日志”让工作日志有了平台发布、即时批阅、互相参看、自动统计的功能。通过“工作日志上手机”,有效地解决工作日志批阅滞后以及批阅和撰写矛盾冲突等问题。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以批阅干警工作日志的方式,在第一时间全面地掌握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干警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并对工作日志以“优良可劣”的标准进行评价定级,作为干警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山海关检察院还针对“互联网+工作日志”的工作模式,制定了《移动办公平台使用管理办法》《工作日志管理办法》《工作日志安全保密实施细则》和《工作日志日批月评考评办法》等多部内部管理规定,对手机移动办公平台使用、工作日志撰写、上传和查阅及工作日志安全保密、禁止情形和考核办法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山海关检察院“互联网+工作日志”的工作模式实行以来,院干警工作日志的写作质量日益提高,在岗干警工作日志的撰写率已达到100%,大幅提升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互联网+”工作理念,对山海关检查院职务犯罪侦查、审查起诉和刑事执行检察等检察业务工作以及值班考勤和公文管理等检察保障工作也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这种新的工作模式也得到了秦皇岛市政法委、秦皇岛市检察院和山海关区委等各级领导的重视和褒扬。秦皇岛市政法委还提出面向全市政法系统推行“互联网+工作日志”创新模式的可行性。
据悉,山海关检察院在总结前期工作得失的基础上推陈出新,于近期推出手机移动办公平台“2.0版本”。新版本完全独立于老版本,对老版本中功能不齐全、运行不稳定和权限不明晰等问题加以改进,为全市政法系统推行“互联网+工作日志”工作模式打下坚实的基础。(刘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