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围绕解决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近日,秦市出台了《关于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以制度约束行为,着力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
《规定》要求,要建立方便群众办事的接待服务管理制度,办事人员履行进门登记手续后不得再以其他理由拒绝放行,一律取消只供内部人员凭卡使用的电梯门禁系统;加强对门卫或值班人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得以不知道、不了解、不在职责范围等为由拒绝为办事人员联系提供帮助;加强单位内部管理,严格执行上下班工作纪律和请销假制度,因公务离开办公室要悬挂告知牌;严格规范服务行为,严禁以不知道、不了解、不在职责范围、办理该事项人员不在等为由推脱或敷衍办事人员;深化党务、政务、事务公开,所有面向社会和个人的各类服务事项,必须公开承办机构、办事地点、办事流程、办事结果和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咨询投诉方式,并及时更新公开信息;简化办事手续,优化办事流程,凡不影响实质性审查的申请材料一律取消,凡可以用复印件替代的不得要求办事群众提供原件,凡在本单位已保存办事群众个人(单位)基本信息的,不得在办理其他事项时,要求办事群众个人(单位)再提供相关基本信息;明确办事时限,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办理期限的事项,应当公开承诺办理期限。可以当场办理的,应当场办结;规范前置审批行为,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不得擅自设立备案、审查、认定、评审等前置性审查(核)条件;拓宽服务渠道,推行网上审批、网上服务、网上办事、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转变部门职能,所有面向社会的党务、政务、事务等服务事项要明确设置管理机构和专人负责办理,并建立AB角岗位制,不得以出差、开会等理由推迟办理;严肃办事纪律,不得在办事过程中吃拿卡要或者乱收费,损害群众利益,不得在办事场所与群众发生争执;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机关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党委和政府督察部门应当通过明察暗访、走访办事群众、开展办事满意度测评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机关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于违反《规定》的,将根据错误事实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直接责任人和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相应的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