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排部署,确保新农合资金安全,近日,抚宁县启动开展“抚宁县查办新农合违纪违法案件专项行动”,专门成立了“抚宁县查办新农合违纪违法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抚宁县查办新农合违纪违法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本次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11月27日-12月1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12月1日-15日为督查阶段,12月15日-20日为整改完善阶段。专项行动将重点检查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在新农合资金审批、把关、监管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将深入追查,严厉查处严重违纪违法大案要案,坚决维护资金运行秩序。(傅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