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11月11日,兴起了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大型购物促销活动,各类商家也以此为契机开展大规模的促销活动。针对这一现象,为了规范“双11”期间的实体店商促销活动,抚宁区工商局对辖区移动电信行业、较大型超市、商场等12315 “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了走访约谈,期间共约谈“消费维权站”负责人16人次,检查商场、超市10户次,发出新《消法》、《话说新消法》以及相关维权资料500份,现场规范经营行为6户次。
约谈活动中,该局12315工作人员一是对“五进”维权站职责和新《消法》实施后的新增义务又做了进一步明确,要求各站在工商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健全进货查验、不合格商品退市、商品质量和服务规范承诺等自律制度,及时化解消费矛盾;二是组织维权站工作人员学习了新《消法》的新规定、新亮点,明确指出了新法实施后的新增权利和义务,对新《消法》再次做了宣传;特别强调在“双11”期间,更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严禁借机对自己商品和服务进行虚假宣传、利用打折、促销、抽奖等经销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三是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以服装、鞋帽、食品、日用品等商品作为检查的重点品种,对主体经营资格和商品合格证书、商标、标识等商品信息以及食品的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QS标等各种食品信息进行了严格检查和规范,严格监管以“双11”名义开展的促销活动、店庆活动,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祖迪 通讯员 张国芬)